| 第三十一章 | |||
| 賢母訓子當秉公行義 | |||
| 1 | 利慕伊勒王的話,是 神的默示,是他母親教訓他的: | ||
| 2 | “我兒,我腹中生的兒啊!我許願所得的兒啊,我要對你說甚麼呢? | ||
| 3 | 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,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。 | ||
| 4 | 利慕伊勒啊!君王不可喝酒;君王千萬不可喝酒;掌權的不可貪飲烈酒。 | ||
| 5 | 恐怕喝了酒,就忘記律例,把困苦人的一切案件都顛倒了。 | ||
| 6 | 要把烈酒給將要滅亡的人喝;把酒給心裡愁苦的人喝; | ||
| 7 | 讓他喝了,就忘記自己的貧窮,也不再記念自己的煩惱。 | ||
| 8 | 你要為不能自辯的人開口說話,為所有貧苦的人伸冤。 | ||
| 9 | 你要開口說話,秉公審判,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冤。” | ||
| 敬畏耶和華的婦女 | |||
| 10 | 有才德的婦人,誰能得著呢?她的價值遠勝過紅寶石。 | ||
| 11 |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,就不會缺少收入。 | ||
| 12 | 她一生的年日,只帶給丈夫益處,沒有害處。 | ||
| 13 | 她搜求羊毛和細麻,樂意親手作工。 | ||
| 14 | 她好像一隊商船,從遠方運來食物。 | ||
| 15 | 天還未亮,她就起來,把食物分給家人,把當作的工分派眾婢女。 | ||
| 16 | 她選擇了一塊田,就把它買下來,用自己雙手賺得的收入栽種葡萄園。 | ||
| 17 | 她以能力束腰,使自己的膀臂有力。 | ||
| 18 | 她知道自己的經營獲利,她的燈終夜不滅。 | ||
| 19 | 她伸手拿著捲線竿,手掌握著紡錘。 | ||
| 20 |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,伸手幫助窮乏人。 | ||
| 21 | 她不因下雪為自己的家人擔心,因為她全家都穿著溫暖的朱紅色衣服。 | ||
| 22 | 她為自己做床毯,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料做的。 | ||
| 23 | 她丈夫與本地的長老在城門口同坐,是眾人都認識的。 | ||
| 24 | 她做細麻布衣服出售,又供應腰帶給商人。 | ||
| 25 | 她以能力和威儀為衣服,想到日後的幸福就歡笑。 | ||
| 26 | 她開口就說出智慧的話;她的舌頭上充滿慈愛的訓誨。 | ||
| 27 | 她監管一切家務,從不白吃閒飯。 | ||
| 28 | 她的兒女都起來稱她是有福的,她的丈夫也稱讚她,說: | ||
| 29 | “有才德的女子很多,但你比她們更超卓。” | ||
| 30 | 艷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;唯有敬畏耶和華的婦女,必得稱讚。 | ||
| 31 | 願她享受自己手所作的成果;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使她受稱讚。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