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十八章 | |||
| 寡婦與法官的比喻 | |||
| 1 | 耶穌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論到人必須常常祈禱,不可灰心。 | ||
| 2 | 他說:“某城裡有一個法官,不懼怕 神,也不尊敬人。 | ||
| 3 | 那城裡有一個寡婦,常常來到他那裡,說:‘求你給我伸冤,使我脫離我的對頭!’ | ||
| 4 | 他多次不肯,後來心裡說:‘我雖然不懼怕 神,也不尊敬人, | ||
| 5 | 只是因為這寡婦常常來麻煩我,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不斷地來纏擾我。’” | ||
| 6 | 主說:“你們聽聽這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。 | ||
| 7 | 難道 神不會為晝夜呼籲他的選民伸冤嗎?難道 神會耽誤他們嗎? | ||
| 8 | 我告訴你們,他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。然而人子來的時候,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?” | ||
| 稅吏和法利賽人的禱告 | |||
| 9 | 耶穌向那些自恃為義、輕視別人的人,講了這個比喻: | ||
| 10 | “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,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 | ||
| 11 | 法利賽人站著,禱告給自己聽,這樣說:‘ 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 | ||
| 12 |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。’ | ||
| 13 | 稅吏卻遠遠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‘ 神啊,可憐我這個罪人!’ | ||
| 14 | 我告訴你們,這個人回去,比那個倒算為義了。因為高抬自己的,必要降卑;自己謙卑的,必要升高。” | ||
|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(太19:13~15;可10:13~16) | |||
| 15 | 有人抱著嬰孩到耶穌面前,要他撫摩他們。門徒看見了,就責備那些人。 | ||
| 16 | 耶穌卻叫他們過來,說:“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 神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。 | ||
| 17 |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神的國的,決不能進去。” | ||
| 有錢的人難進 神的國(太19:16~29;可10:17~30) | |||
| 18 | 有一個官長問耶穌:“良善的老師,我當作甚麼,才可以承受永生?” | ||
| 19 | 耶穌對他說:“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 神一位以外,沒有良善的。 | ||
| 20 | 誡命你是知道的: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證供,當孝敬父母。” | ||
| 21 | 他說:“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” | ||
| 22 | 耶穌聽了,就告訴他:“你還缺少一件,應當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,而且你還要來跟從我。” | ||
| 23 | 他聽見這話,非常憂愁,因為他十分富有。 | ||
| 24 | 耶穌見他這樣,就說:“富有的人要進 神的國,是多麼難哪! | ||
| 25 | 駱駝穿過針眼,比有錢的人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。” | ||
| 26 | 聽見的人說:“這樣,誰可以得救呢?” | ||
| 27 | 耶穌說:“人所不能的,在 神卻是可能的。” | ||
| 28 | 彼得說:“你看,我們已捨棄自己所有的,跟從你了!” | ||
| 29 | 耶穌說:“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、妻子、弟兄、父母或兒女, | ||
| 30 | 沒有不在今世得許多倍,來世得永生的。” | ||
| 第三次預言受難及復活(太20:17~19;可10:32~34) | |||
| 31 | 耶穌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,對他們說:“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,先知所寫的一切,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。 | ||
| 32 | 他要被交給外族人,受戲弄,被凌辱,他們要向他吐唾沫, | ||
| 33 | 鞭打他,殺害他;第三日他要復活。” | ||
| 34 | 這些話的含義對門徒是隱藏的。他們聽了,一點也不明白,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。 | ||
| 治好瞎眼的人(太20:29~34;可10:46~52) | |||
| 35 | 耶穌走近耶利哥的時候,有一個瞎眼的人坐在路旁討飯, | ||
| 36 | 他聽見人群經過,就問是甚麼事。 | ||
| 37 | 別人告訴他,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。 | ||
| 38 | 他就喊叫說:“大衛的子孫耶穌啊,可憐我吧!” | ||
| 39 | 在前頭走的人責備他,叫他不要出聲;但他越發喊叫:“大衛的子孫,可憐我吧!” | ||
| 40 | 耶穌站住,吩咐領他過來。等他走近,就問他: | ||
| 41 | “你要我為你作甚麼?”他說:“主啊,叫我能看見!” | ||
| 42 | 耶穌說:“你就看見吧!你的信使你痊愈了。” | ||
| 43 | 他立刻看見了,就跟隨耶穌,頌讚 神。眾人看見這事,也讚美 神。 | ||